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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2021-09-17 15:40  来源: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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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文山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是州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加挂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职能职责按照《中共文山州委办公室 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山州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办发〔201956号)执行。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起草市场监督管理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制定有关政策、标准,组织实施质量强州战略、食品药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许可。组织指导全州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许可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全州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督管理,组织查处和督办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负责组织指导药品(含中药、民族药)、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检查和稽查执法。制定监督检查和稽查执法制度,依职责指导和监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检查和稽查执法。

(四)负责反不正当竞争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根据授权承担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行为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执法工作。

(五)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有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州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六)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州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工作,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七)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承担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和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

(八)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九)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统筹指导全州食品安全工作。组织制定全州食品安全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协调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州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贯彻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拟订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有关地方性法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制定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制度。依职责指导和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监督管理。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全州执业药师管理及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负责指导县(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依法承担地方标准的立项、编号和发布工作。组织制定并实施标准化激励政策,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和标准化工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十四)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十五)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州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十六)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拟订和组织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负责保护知识产权,统筹指导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承担职责范围内的知识产权行政裁决。促进知识产权运用,统筹指导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十七)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八)负责指导县(市)开展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十九)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 “放管服”改革持续深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改善。

1.全面推行“多证合一”、实施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改革,截至202012月,全州共有各类市场主体195982户,共办理、换发“多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30997户,办理企业全程电子化登记申请3164户,发放电子营业执照18453户。积极开展便利企业注销登记改革,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实现企业注销“一网”服务,截至202012月,通过简易注销程序注销企业2897户。

 

2.完善信用监管机制,推动信用市场建设。牵头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制定机关2020年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文山州市场监管领域各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文山州市场监管领域各部门双随机抽查计划。目前,已完成38个检查计划,检查各类市场主体3854户次。组织开展市场主体年度报告,截至2020128日,全州需公示2019年年度报告的企业有21282户,已公示20232户,公示率为95.07%;农专社有4016户,已公示3585户,公示率为89.27%;个体户有135356户,已公示77213户,公示率为57.04%。以查处无证无照、证照不齐的经营行为为重点,加大监管力度,全面排查,集中整治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信息归集共享工作顺利推进,归集全州各级政府部门产生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抽查检查等信息共计99384条。推进实施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目前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企业430户,“一处失信、处处受限”效应正在凸显

 

3.强化执法打假力度,维护市场竞争秩序。充分发挥“双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抓总的作用,以专项行动为抓手,全面推进执法打假。开展打击非法制售军服专项行动,检查纠察违法违规穿着军服108人次,审查及组织“回头看”军品店 13家。开展禁止向未成年人售卖卷烟专项行动,检查中小学周围零售户1431户,查获案件41起,查获卷烟数量105.1374万支。保持打击走私高压态势,严打流通领域非法交易,持续强化溯源排查,检查冷链食品经营1379户次,清理整治市场62家。冷链食品生产经营环节查办案件58件,罚没金额160万。围绕开展“扫黄打非•正道”、“扫黄打非•新风”等专项行动,持续深化扫黄打非工作。制定印发《文山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落实缉枪治爆“飓风”专项行动方案》,推进市场监管领域缉枪治爆工作。联合开展治理整顿售卖高仿人民币祭祀用品和印有伟人肖像冥币工作。2020年以来,联合有关部门捣毁四个非法三七窝点,全州共立案查处案件 461件,没收金额22.58万元,罚没金额1028.28万元。

 

4.推进实施两大战略,夯实高质量发展基础。坚持把实施质量强州战略摆在突出位置,切实加强质量强州各项建设,全州质量提升行动有序推进,产品质量、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稳步提升。组织开展企业需求调查,走访企业1064户,收集质量技术服务需求349条。全力助推企业复工复产,引导企业建立质量技术服务档案7户,帮助制定改进方案49个,解决质量技术问题132个,举办质量技术业务知识培训14期,培训人员870人(次)。开展以“建设质量强国,决胜全面小康”为主题的“质量月”活动。完善质量工作制度,建立中小企业质量技术服务周报制度,持续完善质量技术服务活动和消费品缺陷信息月报制度。强化质量考核结果运用。着力加大专利技术保护和转化,优化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和完善知识产权发展环境。全州专利申请量555件,发明专利有效量161件,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0.43件。开展“蓝天”行动商标代理机构自查,组织6户商标办理代理机构,签署商标代理告知承诺书。及时启动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生产者、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被许可人及地理标志集体商标注册人集体成员的换新标志工作。 “文山三七”三标联用获准企业累计达到22户,文山三七地理标志证明商标46户。

 

5.着力推动消费环境建设。组织开展野生动物专项执法检查和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工作,严厉打击非法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交易行为。以“诚信经营,放心消费”创建为抓手,推动维权体系建设,组织开展高速公路服务区诚信经营放心消费创建,2020年全州市场监管部门新增创建“诚信经营 放心消费”承诺企业(店)43户。抓好动产抵押登记,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办理抵押登记52份,抵押登记金额28.09亿元,被担保的主合同金额28.09亿元。积极推进旅游市场监管,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22条”旅游市场秩序整治措施,维护旅游市场秩序。妥善应对重大消费维权事件,探索综合维权、联合惩戒从消费维权延伸到产品和服务质量的监管;推进“五线合一”工作,强化消费者诉求数据分析应用。2020年共受理各类咨询投诉举报9696件,其中咨询8234件,已办结8234件,办结率100%;接听受理、份送消费投诉举报1462件,已办结1338件,正在办理124件,办结率91.5%。现场受理咨询67件,其中现场调解16件。全州12345转办35件,已办结33件。切实做到了消费诉求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切实起到社会矛盾“减压阀”的作用。

 

6.规范市场行为,竞争环境健康有序。逐步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清理20191231日前制定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共计1760个。强化价格监管,围绕群众关切做好价格监管。严查医疗防护用品市场价格,检查口罩经营户3155户次,检查药品经营户6883户次,检查消毒杀菌用品户数4244户次,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医疗防护用品价格平稳。开展房地产市场、商品房租赁市场、殡葬领域、“水、电、气”领域、景区门票、购物、住宿和餐饮服务业等价格监管工作,持续推进进出口环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州级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治理等涉企违法违规收费整治工作。加强网络监管。2020年网络经营主体建档2209个,累计建档网络经营户4397个,增长101%。规范网络经营主体经营行为,在线检查网站网店5068次,实地检查600次。进行虚假违法广告整治,加强对医疗、药品、食品、保健食品、旅游、房地产、金融投资理财、收藏品等关系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和财产安全重点领域广告监管执法力度,检查经营主体250户(次)、检查各类广告3456条(次),办理涉嫌虚假违法广告线索213条次,查办案件8件,罚没金额13.01万元。

 

2)严守“四大安全”底线,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1.强化食品安全保障。紧盯群众的关注热点,组织开展了普洱茶、白酒、固体饮料、过桥米线等专项整治工作。强化风险监测与管控,积极有序推进风险分级管理和量化分级管理,20026家食品生产、经营、餐饮单位实现风险分级管理(ABCD级),14463家餐饮单位实现量化分级管理评定(优秀、良好、一般)。开展明厨亮灶工作,全州共有11945户家餐饮服务单位实现了“明厨亮灶”。开展非洲猪瘟防控,排查肉制品生产、经营户7万余户次。开展食物中毒防控宣传,发放宣传资料140万余份。对食用农产品等风险高合格率低的255个重点食品品种开展抽检,加强对9个农产品批发市场、150多个农村集贸市场及校园周边等重点区域开展抽检。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平台—“云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平台”运用,目前我州进入追溯信息平台的企业有43家。全面开展“云南省食品安全监管网”的推广运用工作。截至目前,全州注册食品安全电子监管网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4005户,入网率(企业入网率/许可证数)达21.34%

 

2.强化药品安全监管。加强日常监管,受省药监局委托对18户药品批发企业开展换证现场检查、专项检查等,对99户药品零售企业进行飞行检查,对146户药品零售企业进行GS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深入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整治、中药饮片质量安全专项行动、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风险排查、医疗器械“清网”等工作,查处无证加工、经营中药饮片违法行为7户次。截至目前,全州市场监管部门检查零售药店8225家次、医疗机构992家次,疾控机构和接种点187个,检查中药材市场134个次,限期整改企业79家,跟踪复查企业32家。检查化妆品经营企业、美容院共1004家次。全州查办药品案件14件、医疗器械案件12件、化妆品案件7件。全州药品生产企业生产的制剂全部实现电子追溯,中药饮片生产企业采取电子追溯与纸质追溯相结合方式实现药品可追溯。全州28家药品批发企业、1257家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建立了能够符合药品经营全过程管理及质量控制要求的计算机系统,实现药品可追溯。

 

3.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组织开展燃煤锅炉淘汰工作,完成31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弃功能化和淘汰工作。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及相关特种设备隐患排查等各类专项整治行动和专项检查16个(次),检查特种设备1721台(套)(不包括气瓶数量),集中销毁报废钢质无缝气瓶和液化石油气钢瓶1078支。打好电梯安全攻坚战,排查安全隐患,推行电梯安全责任保险。组织全州气瓶充装、大型游乐设施、电梯安全等事故应急救援演练33场次,增强应急处置能力。积极推行特种设备保险。积极协调,助推电梯行业协会成立。

 

4.强化工业产品安全监管。全面实施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预警监测,牢牢守住重要工业产品和消费品质量安全底线。抽配合完成245批次省级产品质量监督查任务,组织开展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化肥、农膜、车用柴油、一次性餐饮具纸杯纸碗、烟花爆竹、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合计267批次。组织开展非医用口罩、电线电缆和防爆电气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和学生用品守护行动等,强化工业产品证后监管,工业产品市场进一步规范。

 

3)全力抓重点工作落实,监管工作进一步提质增效。

 

1.深入开展脱贫攻坚工作。承担原州工商局、质监局、食药监局3个部门挂钩的富宁县洞波乡坡令村、丘北县官寨乡白马村、麻栗坡县麻栗镇老地房村脱贫攻坚工作责任,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工作任务。多渠道筹措526万元资金帮扶坡令村,推动全村发展甘蔗种植4200余亩,铺设饮水管线42千米,帮助134人次贫困子女解决上学难题;多渠道筹措112.59万元资金帮扶白马村,完成农村危房改造586户,铺设进村道路2.5千米、村内道路4.6千米;多渠道筹措117万余元资金帮扶老地房村,完成入户路建设292户,危房改造修缮加固249户。20205月,挂钩点所在的富宁县、丘北县和麻栗坡县顺利通过省扶贫开发成效第三方评估检查。我局1位扶贫工作队员被评为全省优秀驻村扶贫工作队员。

 

2.深入开展疫情防控及“六稳”“六保”工作。及时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并抓好落实。开展活禽市场、野生动物市场、防护产品和各类食品市场以及价格等各个环节的监管和巡查工作。关闭活禽交易市场151个,检查口罩、药品、餐饮等各类经营户10万余户次,接办价格投诉举报99件。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后,成立疫情防控市场监管组,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市场监管工作。暂停食品经营企业销售三文鱼及其制品,封存南美白虾148.45公斤。积极支持企业发展,加大对市场主体扶持力度。

 

3.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和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2020年涉及市场监管深化改革任务20个,牵头办理14个,配合办理6个,截至目前,牵头办理任务中,办结5个,省级未出台7个,正在办理2个。2020年涉及州市场监管局的人大建议1件,已办结;政协提案9件,主办7件,会办2件,其中重点提案4件,已全部办完。

 

4.深入开展 “净餐馆”“管集市”专项行动。牵头落实好“净餐馆”“管集市”专项行动各项工作。及时安排部署工作,定期、不定期到开展督查指导,各县(市)严格按照要求开展专项行动。截至目前,全州市场监管部门共检查各类餐饮服务单位、农贸市场42691个(次),培训从业人员6025人(次),发放告知书和倡议书13000余份,张贴宣传画8000余份,督促经营户立即整改10168户次,提出整改意见17332条。全州城区和重点区域的餐饮服务单位累计完成全面“七达标”共6797户。

 

5.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维护社会稳定。严格资格审查。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依法限制涉黑涉恶人员投资开办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在企业高管任职。开展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大排查大起底”,未发现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将扫黑除恶工作融入市场监管各项工作中,严厉打击涉黑涉恶及各类违法行为。全州共办结各类案件1172件,案值1200万元,罚没金额1671万元。组织全体干部职工签订《不涉黑涉恶承诺书》120余份。

 

4)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强化党建引领。

 

加强纪律作风建设。认真落实“三重一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各项规章制度,规范机关行为。清理规范权力责任清单。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工作。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圆满完成。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

       

1.文山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

2.文山州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3.文山州药品评价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50人。其中:行政编制7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 0 人),事业编制7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13(含行政工勤人员5人),事业人员5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05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103人。

实有车辆编制19辆,在编实有车辆18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3,411.7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81.66万元,占总收入的99.1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30.07万元,占总收入的0.88%与上年度收入合计4335.36万元相比,收入减少923.63 万元,下降21.30 %,下降原因是:一是2020年度公用经费比上年压减10%;二是食品药品监管项目经费安排比上年度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4,14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94.07万元,占总支出的79.44%项目支出852.63万元,占总支出的20.5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支出合计4055.67万元相比增加91.03 万元,增长2.24%。增加原因主要是2020年度安排了新办公楼装修项目,导致支出比上年度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294.07万元。与上年3473.68万元相比,减少179.61 万元,下降5.17%,下降原因是年内有人员退休导致人员经费及相应的办公成本经费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920.7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8.6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73.3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1.3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52.63万元。与上年581.99万元相比,增加270.64万元,增长46.50 %主要原因分析是2020年度安排了新办公楼装修项目,导致支出比上年度增加。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组织事务)支出12.85万元,主要用于非公党建各项工作及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支出;市场监管行政运行支出449.1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新办公楼装修工程支出;市场主体管理支出100.67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市场准入、许可审批、信用监管、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等市场主体管理专项工作支出;市场监管执法支出23.27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查处各类经济违法案件,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直销管理、反对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和合同欺诈、受理投诉案件、打击侵害消费者行为,举办“12315”宣传教育活动、协助烟草开展打假等执法办案支出;质量基础支出14.98万元,主要用于开展食品药品认证认可核查检查及质量强州相关工作支出;药品事务支出22.94万元,主要用于开展药品监管及抽检相关工作支出;医疗器械事务支出3.97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医疗器械监督抽查工作支出;质量安全监管支出44.3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等质量安全监管专项工作支出;食品安全监管支出86.13万元,主要用于开展食品安全抽检、预防野生菌吊浆粑中毒应急演练等专项工作支出;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支出84.7万元,主要用于知识产权相关工作、省局补助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及“七个专项行动”等专项工作支出;农林水支出9.60万元,主要用于2020年选派干部人才赴上海市对口区挂职人员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34.3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7%与上年的4034.75 万元对比增加99.62万元,增长2.47%,增加原因主要是2020年度安排了新办公楼装修项目,导致支出比上年度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466.5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85%主要用于维持市场监管部门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以及用于市场准入、许可审批、信用监管、查处各类经济违法案件,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直销管理、反对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和合同欺诈、治理商业贿赂、受理投诉案件、打击侵害消费者行为、开展认证认可核查及检查、开展药品(含中药、民族药)监督管理及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方面的专项支出。

具体支出情况是:(一)基本支出2635.68万元,其中派驻派出纪检机构日常支出4.51万元、市场监管部门人员工资及日常公用支出2631.17万元;(二)项目支出830.87万元,其中开展非公党建各项工作支出8.75万元;办公楼维修改造支出449.17万元;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支出4.10万元;开展市场准入、许可审批、信用监管等市场主体管理专项工作支出100.67万元;开展反垄断、价格监督、反不正当竞争、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网络交易管理、广告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综合执法等市场秩序执法专项工作支出13.13 万元;开展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质量基础专项工作支出14.98 万元;开展药品监管及抽检工作支出22.89万元;开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支出3.97万元,开展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等质量监管专项支出44.35万元;开展食品安全监管等专项支出86.13 万元;除以上项目以外的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82.73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08.5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6%主要用于市场监管部门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和离休人员工资、离退休员公用经费、福利费及抚恤费支出等。具体支出情况是: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43.83 万元;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5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237.30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 2.56万元;死亡抚恤支出23.34 万元。

       

3.卫生健康(类)支出181.6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9%主要用于缴交在职职工及离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和用于重大疾病、重大传染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方面的支出。具体支出情况是:行政单位医疗支出95.59万元、事业单位医疗32.37万元;公务员医疗支出40.85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2.81万元。

 

 4.农林水(类)支出9.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3%。具体支出情况是:2020年选派干部人才赴上海市对口区挂职资金项目9.60万元。

 

5.住房保障(类)支出168.0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7%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具体支出情况是缴交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168.05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4.50万元,支出决算为27.35万元,完成预算的42.4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6.34万元,完成预算的41.8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1万元,完成预算的67.33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州委、州政府的相关规定,加强“三公”经费的控制和管理,厉行节约。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0.95万元,增长3.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26万元,增长5.02%,其增加原因是本单位公务用车车辆陈旧老化,维修费用逐年增加,导致车辆运行维护费用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31万元,下降23.48%其下降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州委、州政府的相关规定,严格控制和压缩公务接待费,公务接待费逐年减少。经费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所发生的费用。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6.34万元,占96.31%;公务接待费支出1.01万元,占3.6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6.3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6.34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8辆。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日常公务、履行市场监管职能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1.01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0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5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市场监管部门调研、督查、业务指导工作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26.2万元,与上年度339.85万元对比减少13.65万元,下降4.02%主要原因是机关运行成本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办公费、资料印刷、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日常维修维护、公务接待、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及办公设备购置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1231日,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资产总额6882.38,其中,流动资产951.33万元,固定资产4034.1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 万元,在建工程1685.33,无形资产211.62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803.2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27.55万元,流动资产减少1292.3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3项,账面原值41.06万元,划转资产4项,账面原值49.05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200.7平方米,账面原值110.87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6.82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09.62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8.5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98.1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73.0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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