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文山州委、州人民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部署要求,文山州公安局立足公安工作实际,充分利用“文山警方”微信公众号、“文山公安”新浪微博、云南省政务信息在线解答系统等媒介和平台,畅通公开渠道,拓展公开内容,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依法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答复工作,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1.主要领导解读重要政策、措施。文山州公安局严格落实“第一解读人”责任。如2020年10月23日,副州长、州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彭山参加人民网云南频道和云南警方新媒体联合推出的系列专访,讲措施、谈经验、亮态度,就如何守好边境线参加访谈。再如2020年7月10日,就文山州公安机关“治庸懒、强担当、树新风”活动成绩如何,董建文常务副局长走进文山广播电视台《文山热线》直播节目进行全面解读。
2.围绕“六稳”“六保”主动公开有关政府信息。年内,州公安局无“六稳”“六保”需公开的有关政府信息,涉及的服务举措已通过自媒体公开并解读。如2020年12月3日,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公安部、省公安厅、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关于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部署要求,文山公安立足职责,制定八条措施,文山州副州长、州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彭山通过“文山公安”新浪微博进行了详细解读。
3.公开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总体情况和有关复文。文山州公安局2020年度共办理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主办件6件,其中建议3件(公开2件、不公开1件)、提案3件(公开1件、不公开2件)。主要涉及队伍建设、治安、交管、经侦、边管、出入境管理等公安工作,所办理的建议、提案已按A类件分别于2020年6月5、10日正式答复相关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面商率、办复率、满意率为100%,落实率为90%。
4.公开预决算信息。一是2020年度收入收入决算合计14,551.64万元。二是2020年度支出决算合计14,955.22万元。三是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459.6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69%。四是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28.50万元,支出决算为147.83万元,完成预算的65%。五是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178.20万元,与上年4,152.70万元,对比增加25.50万元,增长0.61%。六是截至2020年12月31日,文山州公安局机关资产总额35,263.63万元。
5.公开部门权责清单。经梳理,2020年本部门权责清单共1101项,其中行政许可156项、行政处罚830项、行政强制56项、行政检查49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奖励7项、其他权利2项。
6.健全完善解读机制。如2020年10月22日,公安部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异地办”“便捷办”“网上办”等三个方面12项公安交管优化营商环境新措施。12项新措施具体都有啥,“文山交警”微信平台对“异地办”“便捷办”“网上办”三方面12项公安交管优化营商环境新措施进行了图文解读。再如7月24日,在边境地区通过穿越丛林、横渡界河、钻越铁栅栏、乔装成边民等方式出入国(边)境都可能涉嫌偷渡违法犯罪,“文山警方”微信公众号通过原创漫画的形式,对涉嫌偷越国(边)境行为进行详细的图文解读。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文山州公安局认真落实《云南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进一步规范答复文书格式,建立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加强与政府法制部门沟通协调,确保答复合法规范,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年内,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行政复议及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文山州公安局始终严格落实《文山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和《文山公安新媒体管理办法》,安排专人对州政府门户网站和新媒体平台进行运维,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年内未发生失、泄密情况。
(四)平台建设情况
文山州公安局无部门网站,政务信息通过州政务网和官方自媒体平台公开,微博、微信通过实名认证并备案,具备信息检索、查阅、下载等功能(微博:文山公安、微信:文山警方)。年内,全州公安机关共在中央、省、州新闻媒体刊播宣传稿件22789条,其中,中央级559条、省级954条、州级976条;利用文山警方(微信)发布信息1661条,文山公安(微博)5950条,今日头条2267条;制作海报500余张、视频68条;邀请媒体记者随警采访报道80余次,走进直播间25次。
(五)监督保障情况
文山州公局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直各业务部门确定专人,主抓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公安局警令部和政治部,办公室在领导小组领导下承担全局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推进、指导、协调、监督”职责,负责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日常工作。为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民警初任培训和全警轮训,稳步提升全警的政务公开意识,并按要求向分管领导汇报政务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35 |
0 |
7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830 |
0 |
15 |
行政强制 |
56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 |
0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政府集中采购 |
127 |
674000.00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0年度,未收到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表格数据内容为0。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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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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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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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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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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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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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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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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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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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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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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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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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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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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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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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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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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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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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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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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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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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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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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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无被提起行政诉讼情况。表格数据内容为0。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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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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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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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
在州委、州政府领导及相关部门的指导下,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人民群众的新期望、与依法治国新常态的要求相比,还有不少差距。一是需进一步树牢“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意识;二是提升政务公开时效性;三是对文件的学习贯彻执行力度不到位;四是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准确性、及时性、可读性把握不够。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省、州系列文件的学习领会,全面掌握公开内容、标准、方式、程序等具体要求,不断规范公开工作,细化制定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全面推进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
2020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