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云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编制公布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2021〕1号)、《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制公布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2020〕—43)要求,编制本报告。报告所列统计数据统计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州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帮助下,我局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文山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文政办发〔2020〕9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加强组织领导。一是调整充实领导小组。根据机构改革及人事变动情况,于2020年11月19日印发《文山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成立、调整、充实有关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2020〕—540),对局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进行调整,并在分工文件中明确1名副局长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加强局党组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由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指定专人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二是主要领导重视。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听取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并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先后5次就工业经济运行、5G基础设施建设、企业培育、脱贫攻坚等方面政策措施和工作情况进行解读,积极回应企业和社会关切。
(二)加强公开平台建设。一是全面清理部门平台。根据有关文件要求,对自主建设、管理的网站及政务新媒体、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等进行清理排查,经查无上述平台。二是办事大厅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我局服务事项共5项,除涉密的2项转为线下办理外,其余3项均完善地方化要素后进驻省政务服务网上大厅,2020年线上办理5件、线下办理13件,均在承诺时限内办结。三是部门规范性文件在州政府公报刊登。2020年,我局印发规范性文件1件(《文山州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已报州政府办公室信息科在州政府公报刊登。四是及时更新公布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州政府办公室工作要求,及时调整更新《文山州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文山州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在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三)聚焦重点领域公开信息。2020年,我局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的15项重点内容,聚焦疫情防控、工业经济运行、“六稳”、“六保”及其他重点领域,进一步规范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年公开脱贫攻坚方面的信息10余条、“六稳”“六保”方面的工作信息20余条;主办的1件人大建议、4件政协提案,除标注“不公开”的1件人大建议答复、1件政协提案答复外,其余3件政协提案答复函和2020年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总体情况均及时公开;机构概况、职能及部门权责清单等内容均按要求进行公开。
(四)及时进行政策解读。一是及时发布政策解读材料。2020年,我局印发了《文山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文山州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文工信〔2020〕123号),起草了《文山州关于贯彻落实云南省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方案》并报州政府办审定印发(文政办发〔2020〕126号),均按要求整理完善政策解读材料,并于3个工作日内在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二是主要领导解读重要政策、措施。2020年,我局主要领导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加强对工业经济运行、5G基础设施建设、企业培育、脱贫攻坚等方面政策措施的解读,共解读5次,分别是:1月14日参加2020年文山州“两会”新闻发布会(第三场经济发展专场新闻发布会)、5月13日参加文山交通广播“法在身边 与法同行”普法栏目、8月26日参加文山州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系列第五场新闻发布会、11月17日对《文山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文山州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文工信〔2020〕123号)进行解读、12月3日对《文山州关于贯彻落实云南省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方案》进行解读。三是围绕“六稳”、“六保”开展有关政策解读。根据州委、州政府的工作安排,我局4名处级领导于2020年3月7日至13日到8县(市)现场宣讲复工复产政策;同时,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州工业和信息化局推动企业复工复产服务领导小组,下设4个工作指导组,分片指导8县(市)企业复工复产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国家和省、州支持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政策的宣传解读,指导帮助企业申报税费减免、社保缓缴、信贷支持等事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1 |
1 |
1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14 |
减14 |
0(转为线下办理,不公开)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6 |
减1 |
5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政府集中采购 |
1 |
89.1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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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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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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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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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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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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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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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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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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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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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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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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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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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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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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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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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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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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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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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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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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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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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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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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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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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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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州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帮助下,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聚焦全州重点工作和主业主责,从群众最关心、关注的事着手,持续加大公开力度,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还存在信息公开的主动性、时效性、精准性有待提高等问题。
下步工作中,我局将深入贯彻落实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省、州的工作部署,在提高认识、完善制度、做细做实上下功夫,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力度,自觉接受各类监督,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