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公平、公开的开展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遴选工作,根据《云南省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有关规定,现将拟提请省人民政府同意命名的2022年度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名单进行公示。
一、公示时间
2022年12月2日至12月8日。
二、拟提请省人民政府同意命名的2022年度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名单
丽江市、德宏州、迪庆州、临沧市、楚雄州,彝良县、绥江县、马龙区、师宗县、澄江市、双柏县、大姚县、红河县、砚山县、马关县、宁洱县,昆明市(滇池)。
公示期间,对拟提请命名地区在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中存有异议的,请以实名书面方式通过邮寄或发送电子邮件进行反映(以邮寄方式送达的书面材料,以实际收到时间为准,公示期结束后收到的材料不再受理),所提意见要求真实客观,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公示期间设立以下举报联系方式:
联系人:云南省生态环境厅生态文明建设处 肖 兵
电话:0871—64122863
传真:0871—64141645
电子邮件:632041754@qq.com
通信地址:昆明市西山区广福路1002号
邮编:650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