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复垦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云国土资〔2017〕96号)和《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合并备案等有关事项的通知》(云自然资修复〔2020〕154号)有关要求,入围评审机构文山蔚鑫地矿工程勘察有限公司组织有关专家对重庆长江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及云南铜马关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云南云铜马关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马关县八梅铅锌锡多金属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会议评审。现将拟评审通过的“方案”公示稿和专家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内如需查阅“方案”文本,可按相关规定申请。如有异议,请与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张军 李元忠 0876-2186414)
文山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1月17日
附件:
1、《云南云铜马关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马关县八梅铅锌锡多金属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公示稿;
2、《云南云铜马关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马关县八梅铅锌锡多金属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专家组评审意见。